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配镜中心场地出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QYHH2024-117)
发布时间: 2024-11-15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配镜中心场地出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5号澳星雅轩1层南面商铺0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QYHH2024-117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配镜中心场地出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承租期限 | 服务要求 | 每年管理费和租金费 |
1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配镜中心场地出租项目 | 3年,采用“1+1+1”模式(承租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采购文件 | 每年管理费和租金费 ≥100,000.00元 |
合同履行形式及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5号澳星雅轩1层南面商铺04号
方式: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已和采购文件一齐上传,供应商可登录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qyhhzb.com/)自行下载。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5号澳星雅轩1层南面商铺04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5号澳星雅轩1层南面商铺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78号
联系方式:0763-5838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5号澳星雅轩1层南面商铺04号
联系方式:0763-3783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振杰
电话:0763-3783383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