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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QINGYUAN HENGHUI ZHAOBIAO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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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2019年度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编号:QYHH2019-105)

发布时间: 2019-09-26 2019-09-26

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2019年度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QYHH2019-1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2019年度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

四、采购数量:2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清新区税务局2019年度干部职工健康体检

2019年度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2项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4)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927日至20191009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725-728),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1110时正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725-728)。

十、开启时间:2019年101110时正

十一、开启地点: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725-728)。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2019年927日至2019年930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地址: 清远市太和镇玄真路63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30886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725-728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783383

传真: 0763-383908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78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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