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文明校园展厅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QYHH2020-102)
发布时间: 2020-01-17 2020-01-17
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文明校园展厅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YHH2020-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文明校园展厅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金额(元):361,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内容:文明校园创建氛围设施。
2、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所属期为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任意一个月。】
(4)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磋商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2项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楼728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15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楼728室)。
十、开启时间:2020年2月5日15时00分。
十一、开启地点: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楼72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路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59266。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楼728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783383。
传真: 0763-383908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783383。